2026年9月1日起,從台灣搭飛機出境,成本增加一點。
交通部調整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,第一階段從原本每人500元提高至750元,等於每名旅客增加250元。
如果是一家四口出國,單以調漲差額計算,就比過去增加1,000元。
但很多人真正疑惑的是:
這750元到底什麼時候收?如果最後沒有出國,這筆錢拿得回來嗎?
機場服務費通常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
一般旅客通常不需要到了機場再另外拿750元繳費。
依交通部規定,搭乘民用航空器出境旅客的機場服務費,由航空公司依規定隨機票代收。
若持有未包含機場服務費的機票,則依相關規定辦理補繳。
因此買機票看到總價變高,不一定全部都是航空公司調漲票價,其中也可能包含稅費與機場服務費的變化。
750元不是永久價格
這次採取兩階段調整。
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,每名出境旅客為750元。
從2028年9月1日起,第二階段將再提高至1,000元。
也就是:
2026/9/1:500 → 750元
2028/9/1:750 → 1,000元
如果以一家四口計算,2028年實施第二階段後,相較2026年8月底以前的費率,光機場服務費就會增加2,000元。
為什麼要漲?
交通部表示,原有費率已多年未調整,期間營建物價及機場營運成本上升,加上桃園機場、高雄機場、臺中機場及其他機場建設與設施更新需求,因此採分階段調整。
已經買好機票的人怎麼辦?
這裡不要只用「什麼時候買票」自行判斷。
法規明定的是不同期間的機場服務費率,而航空公司實際票務、稅費調整與補收方式,仍應依航空公司及相關規定處理。
因此如果你的機票跨越9月1日新制,而且對費用有疑問,最準確的方式是查看訂位明細中的稅費,或直接向航空公司確認。
不要直接相信「9月1日前買票一定不用補」這種過度簡化的說法。
買了票但最後沒有出境,可以退嗎?
可以依規定申請退還。
交通部規定指出,已經繳納機場服務費,但最後沒有出境的旅客,可以申請退還機場服務費。
航空公司不得針對退還這筆機場服務費另行收取費用。
這跟「機票本身能不能退」是兩回事。
即使票價條件另有退票手續費,也不代表未實際出境的機場服務費就等同機票票價處理。
一般旅客最需要記住什麼?
如果只是一般出國旅遊,可以先記住三件事:
2026年9月1日起,每人750元。
2028年9月1日起,每人1,000元。
已繳費但最後沒有出境,可依規定申請退還機場服務費。
實際票務及退費程序仍以交通部法規與航空公司辦理方式為準。
